一.申请人基本条件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二.申请人基本标准
1.参评对象:2013、2014级博士;2013、2014级学术型硕士;2013、2014级专业型硕士。
2.学习成绩:在读期间专业学习总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%。
3.科研成果:(1) 科研成果的论文类:博士生本学年内在SCI、EI外文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;硕士生本学年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。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以来的科研成果。论文以原件为准,用稿通知不予采信,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3200威尼斯vip。研究生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(如在参评人选中第一作者数量不够,可考虑“导师第一作者,该论文的第二作者可以视为第一作者”的情况);各种会议论文及增刊不计。(2) 论文发表同等情况下,获国家发明专利署名前六名者优先。
4.科研成果同等情况下,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,或省级及其以上专业比赛奖项者优先。
三.研究生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
1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2.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;
3.在读期间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;
4.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。
5.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中,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;
6.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。
7.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。
四.评审流程
1.申请者填写《3200威尼斯vip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,以及学术论文、获奖、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,并报导师签字确认。以上材料以班为单位10月9日之前交给科研办508骆华勇老师。
2.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。经集体讨论、投票后确定结果。学院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向学校递交《3200威尼斯vip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、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。
土木工程学院
2015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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